可以。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法律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重大误解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如当事人误以为出租为出卖,这与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完全相反。(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的误解。如把甲当事人误以为乙当事人而与之签订合同。(3)对标的物种类的误解。如把黄铜误以为黄金加以购买。(4)对标的物的质量的误解直接涉及当事人订约的目的或者重大利益的。如误将仿冒品当成真品。除此之外,对标的物的数量、履行地点或者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发生误解,足以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也可认定为重大误解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