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确有暂时困难,缺乏偿付能力时,为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其本人或第三人(即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其特征:
(一)执行担保发生在执行过程中;
(二)被执行人暂时有困难;
(三)被执行人或第三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这一制度的确立对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当事人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对减轻当前执行难的压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执行担保的效力
2、担保裁定书生效后,中止原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的执行;
3、被执行人应按执行担保裁定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