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解除。
③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分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情形,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七条。
③约定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可以约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