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
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如“关于xx情况的证明。”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证明书”,因为这会给对方单位以后查找、使用这些材料带来不便。
2、抬头。
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的全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
3、正文。
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4、署名。
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