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民事纠纷,属于民间债务起诉的范围,可以考虑通过起诉途径维权。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春秋,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哀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归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实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具体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难题,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