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3)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违反法律强制新规定的合同
另外,除法律规定的上述合同无效的情形外,还存在可撤销以及效力待定的合同,比如根据规定,因欺诈签订的合同可撤销,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撤销;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等。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经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在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才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