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公章还是有效的。
公章由清算组进行保管,在清算过程中需要在一些相应的文件上需要用到,所以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
二、清算完毕后,公司正式破产,公章还能继续使用吗公司倒闭,公章应该会做废处理。
公司破产后,公司从法律的角度讲,就已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其公章自然就应该不存在或失效。
如果是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公章还是有效的。如果公司破产后,还使用破产公司的公章,属于欺骗行为。就像某某人已不在世,还以他的名义做事一样。公司等企业法人因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而成立,因注销、解散等而消灭,如自然人死亡一样,企业法人解散后,其公章不再对外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公司解散后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法律事务由其清算人或出资人负责处理,并由出资人承担法律后果。
三、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公章应该如何处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企业进入破产清算之后,公章交由清算组进行保管,只能使用于清算范围内的业务,对于其他的业务不起作用,而破产清算完成之后,公司正式宣布破产,公章就不能继续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