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存在所谓的异地办理。因《公证法》规定了,公民的住所地(也就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都可以办理公证。如果遗嘱中涉及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也可也办理遗嘱公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