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
二、婚后再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对于出资方应当适当予以多分。在第一种情形下,房产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曾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到21世纪初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 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 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