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注意: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
(二)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应指定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同时应于30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三)申报主体可以是个人主体也可以是法人主体;
(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
(五)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