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起诉时收集整理以下证据,同时,结合专利侵权的特殊性才能胜诉:
(1)原告主体身份证明;
(2)证明专利权归属的证书;
(3)记载了专利授权之后,专利权属状况发生改变的专利登记薄副本;
(4)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为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外观设计的为公告授权的图片或照片及简要说明;
(5)专利年费收据,如果提供了专利登记薄副本,则可以不提供年费收据。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被告请求中止诉讼的,应当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