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公司财产,如果没有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的,不算侵占;如果有上述行为的,则算侵占。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主体是一般主体;
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