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办理时“财产已分割完毕”。
很多人为了尽早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财产么有协商分割完全,就去办理离婚登记,在登记时填写离婚协议书也不注意自己是不是财产实际上是不是分割完,或者是想着先离婚在解决财产问题,就写上“财产已分割完毕”,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往往会导致财产纠纷,法院对这种情况的诉请是不会支持的。
二、法院判离婚后就可以立即和他人结婚。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往往认为,一旦法院做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就可以马上和他人结婚。其实不然,法院判决离婚后,判决书并不会马上生效,诉讼当事人有一段上诉期限(收到判决书后15日以内),在此期间,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法律上说,在上诉期间未过,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如果在此期间与他人结婚,则构成重婚罪。
三、判决离婚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
有的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自己就不需要向子女尽义务,就是和子女断绝关系。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也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