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自愿进行认定的条件:
(1)双方完全自愿必须是无条件的;
(2)结婚的意思表示不是产生于胁迫、欺诈、错误而作出;
(3)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为同意结婚
(4)意思表示必须是在婚姻缔结时作出的;
(5)其他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