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婚是犯罪行为,重婚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个罪名。
2.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99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对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做了如下批复: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
3.在现实社会中,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共同生活,很少有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举行结婚仪式,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相称。据调查了解,他们对外以秘书、兄妹、保姆等名义相称的居多。因此能够按照我国《刑法》重婚罪及其司法解释定罚量刑的是极少数。对大多数有配偶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者的婚外同居行为如何规范和调整,如何解决当事人规避的问题,应该是我国《刑法》重婚罪要再研究和再审视的。法律对上述规避重婚罪的行为从民事角度作了规范: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已经有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前者叫前婚,后者叫后婚,也叫重婚。重婚是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则构成犯罪。
5.重婚可分为两种形式:
(1)法律重婚是指前婚没有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事实重婚是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事实上形成婚姻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