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年驾驶人逐渐增多,60岁以上驾驶证年审也要相应的变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2条规定: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60—69周岁的驾驶证不需要年审,也不用提交身体条件证明;70周岁以上才需要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驾驶许可条件,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可以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