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去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企业股权怎样继承有约定的。
对这种约定,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现象存在,就应认可其法律效力,即使企业法给出了某种解决方式,也应允许企业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
2、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但去世股东的继承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继承达成协议,对该协议,由于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应该按该协议履行,但应以不违反企业法强制性规定为限。
3、各继承人要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企业股东,应由他们向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在合理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他们入股的,他们才可以成为企业股东。
不同意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的股东,应优先购买继承人本应继承的股份,再由继承人继承财产利益,如果不购买即视为其同意继承人成为股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