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情形的属于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