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猥亵一般指的是行为人以刺激或者满足个人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之外的方法手段实施淫秽一种行为。如行为人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即使是在未成年人自愿的情况之下,该行为也会被视为是猥亵行为。猥亵与强奸有所不同,它发生的对象既可以是男、女之间,也可以是同性之间,但一般只有猥亵的对象是妇女和儿童的时候,才可以构成刑法中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二、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手段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儿童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聚众或者公共场合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更加恶劣情节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实施从重处罚。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