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根本上来说,补充协议它实际上是对合同的一个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在这样情况下是可以变更合同的。当然我们在变更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的是,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是明确具体的。就比如说我们在买卖合同中,对于价款的这样一个变更,那么价款约定必须是明确。
二、在双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那双方实际上就推定为未变更。因此如果我们需要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签订补充协议的话,那么补充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这是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