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确的证据是无法查的,没有事实根据和证据是不能随意举报的,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以作为举报材料。如果没有证据随意举报,属于捏造事实,是违法的,事后被举报人可以以诽谤罪的罪名起诉举报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