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健康权和生命权均受法律保护。即便公民因为违法或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其基本的生活保障需要,是必定会得到尊重与维护的。可以要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帮助购买,并提供给己方使用。相关工作人员必定会满足这一个基本的要求,这亦属于对方的法定义务。
《拘留所条例》第十五条 拘留所应当根据被拘留人的性别、是否成年以及其他管理的需要,对被拘留人实行分别拘押和管理。
对女性被拘留人的直接管理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第十六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