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了订立技术合同的两条基本原则,其一是保守技术秘密;其二是有利于技术的竞争、发展、应用、推广的技术进步原则。
基于法律规定的订立技术合同的基本原则,在订立技术合同时,不得有下列条款或内容:
1、限制一方在合同技术标的上进行新的技术研究或要进行新的技术研究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阻碍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合理的方式实施技术。
3、不允许合同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渠道取得技术。
4、不得有阻止国家指定推广、使用的技术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四条: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