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行为可以撤销的3种情形,应当由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行为可以进行撤销: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是受赠人不履行的;
(3)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有约定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