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起诉变更抚养权时不需要都到场的,只要能提供孩子在对方抚养期间的不利因素证据及变更抚养权后的有利因素证据,法院就应当受理。在开庭时,对方应当到庭。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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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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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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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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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