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诉讼时效届满后另行出具借条不能让已经过了的诉讼时效中断。法律规定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只有几种,即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且能够证明自己主张过相应权利,而重新开具借条的行为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中很难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