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犯法。受害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描述有误的,可以重新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公安机关不会干预。
2、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
4、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工作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