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一:是否足额补偿
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来说,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才能保障自己的货币补偿能一次性或者分期到位。
而拆迁补偿是否能足额到位,并不在被拆迁人的掌控当中,而是在政府的征收决策上。所以对被拆迁人来说,征收方是否能诚实守信,是被拆迁人需要承担的不可控风险。
那如何来把控这样的风险呢?你需要知道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总金额大概是多少。如果总的补偿费用足够,那么你的足额货币补偿风险会相对降低很多。
实践中,政府是不会主动的去告诉你该次征地补偿款的总额数的,你需要自己去找、去查。方法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内容信息。
2、风险二:是否会有重大变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也就是说,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于补偿公告之日起确定。如果是货币补偿,则会在补偿公告后下发补偿费用。
但这却是被拆迁人最容易吃亏的地方。因为一旦遇到征地拆迁,周围的房价、地价也都会随之暴涨。再加上房子的市场价仍然还处居高不下的状态,所以很可能在被拆迁人签了字,拿了补偿后,当初的房子价值会陡然增高,被拆迁人利益很显然的会遭到损害。这时候被拆迁人再拒搬迁,很可能会遭到强拆。
这对被拆迁人来说,是选择货币补偿后,市场调控方面的风险。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可在之前的补偿合同中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和约定,以防止一些客观的重大情况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