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残联不一定非得为残疾人指定监护人。监护人的适用只是对于那些具有限制行为能力以及完全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残疾人不一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残疾人有很多是可以独自生活的,只是享受一些特殊的待遇,但是不一定需要监护人。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