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侮辱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
(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
(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
(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
(1)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2)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
(3)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 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4、评论严重不当。
5、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