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的具体内容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人身监护权。包括住所指定权;返还请求权;被监护人的身份行为和身体事项的同意权;抚养义务;监督和教育被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精神病人的具体护理和治疗义务;
2、财产监护权。监护人应当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