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您好,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的,但是,我对于投资入股受贿是如何认定的,我不是很清楚的,谢谢您的解答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10-02 新疆吐鲁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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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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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的政策和法律是鼓励合法理财投资,取得合理利润的。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否是取之有道,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审查投资行为是否在客观存在
    因为在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即请托人为国家工作人员垫资投资,然后国家工作人员以分得的利润归还垫资款,并且往往公司企业有利润就冲抵垫资款,没有利润或者亏损也就算了。虽然所获利润被其全部或部分用于冲抵垫资款,貌似是在投资,但从头到尾,国家工作人员并未实际投资,其实质上属于两高意见中规定的“没有实际出资”,却实际获得了“利润”的情形,对该种投资行为,应当以受贿论。
    2、审查投资行为是否为正常的市场行为
    我们都知道投资行为是利益和风险并存的一种市场行为。因此,合作投资的各方除了共享利益外,还必须共担风险。但实践中存在如下情形:即请托人不计盈亏,事先给国家工作人员确定“保底”收益份额,或国家工作人员事先拟定理财计划为请托人设定收益比例后再予投资,或是请托人的公司企业并不缺乏资金,在明确可以取得利润、毫无市场风险时再给付投资款。上述三种情形均系只出资但不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符合“投资”的本质,故不能认定为正常的投资。该行为的实质就是以投资为名收受好处费。
    3、审查投资分得的利润是否明显高过正常收益
    我们都知道正常情况下,投资人分得的利润应与公司企业的盈利水平持平或略高,这是判断是否明显高过正常收益的基准点。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案发时,要么项目尚未结算,或是由于公司企业往往是私营性质,企业的帐目来就是一笔烂帐,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查清公司企业的盈利水平,那么我们如何来进行判断呢?一般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之内的利息应属合法,由此可以有基本判断,即银行贷款利率四倍之内的收益回报符合市场规律与法律规定。
    全文
    11 201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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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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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帮您了解到,对于投资入股受贿是如何认定有如下:
    我们要明确一点,不能机械的认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要两高意见规定之外的情形一律不构成受贿罪。
    1、两高意见不可能对社会生活的各种形态加以规定。
    2、认定是否构成某种犯罪的法定判断标准是刑法规定的该种犯罪的犯罪构成,而不是司法解释(意见)所揭示的某种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对遇到各种类型的案件不能采用此即彼的数理逻辑的思维方式,而应运用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加以分析。
    全文
    6 201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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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入股受贿是如何认定的 谢谢 我想了解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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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感谢费算不算受贿行为?
关于收取感谢费算不算受贿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的淡薄才会问出此类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只要是向他人索取贿赂的,不管是否为其谋利都是受贿罪,只要是以为他人谋利为目的,收取了感谢费之类的贿赂,不论利益是否实现都是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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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隐名股东未出资还分红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本公司出具的会计账簿。
然而,对于隐名股东而言,其并无此项权利。
所谓隐名股东,也被称之为匿名股东,是指某些投资者为了规避相关法律法规或出于其他特殊目的,选择借用他人名义来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进行出资,然而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等文件中,他们的身份却被记载为他人。
若匿名股东欲行使查账权,
首先需要对自身的股东资格进行确认。
尽管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者,但由于公司具有人合性与资合性的双重属性,因此只有在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得到确认之后,才能依法行使股东查账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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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受贿如何认定
认定是否构成某种犯罪的法定判断标准是刑法规定的该种犯罪的犯罪构成,而不是司法解释(意见)所揭示的某种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对遇到各种类型的案件不能采用此即彼的数理逻辑的思维方式,而应运用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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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第三人加入债务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需经过原有债务人的首肯。
所谓债务加入,亦被称为并行的债务承受,即原有债务人并不脱离原有的债务关系,而是在第三方介入到原本存在的债务关系之中时,与其共同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为了使债务加入得以顺利进行,其成立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原有债务关系必须合法且有效成立。
若该项债务存在可撤销或解除的理由,则在撤销或者解除生效之前,债务加入仍然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予以实施;
其次,原有债务应当具备可让渡的属性。
依法规定或经合同双方协商决定的不可转让或者仅能针对特定个体进行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适宜就此做出协议转让的安排,这样一来,第三方也就难以顺利地加入到其中;
再次,第三方和原有债务人应当属于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两者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或法人的关联关系;
此外,债务加入无需得到原有债务人的即时批准。
由于这种方式并未为债务人增添额外的负担,因此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进行,但是这种加入行为必须要得到债权人的明确接纳才能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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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买卖土地怎么样才被法律认可
[律师回复] 解析: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农户仅有使用权,不得将其自家的土地转租、出让或出售给非农业建设者。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农村土地转让则被视为合法行为:
首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仅限于本村内无宅基地的家庭之间进行,且需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县级政府审核通过后,由乡镇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确认转让的合法性。
反之,未经申请擅自转让的行为则属非法。
其次,农村耕地的转让较为简便,只需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即可生效,但发包方仍保留对承包方使用土地的监督权,若发现滥用土地现象,有权予以回收。
再者,家庭联产承包耕地使用权的转让须先经村委会建立档案备案,方可视为合法,否则即为非法交易。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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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感谢是否构成行贿罪?
行贿罪可以分为事前行贿和事后行贿,事后感谢如果是先前就约定过承诺的话是构成行贿罪的,一般行贿罪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关键还是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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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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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感谢行贿会不会构成犯罪?
大家都知道在刑法当中规定了贪污贿赂的犯罪行为,如果发现了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了贿赂是可以进行举报的,受贿的行为可以分为事前的受贿还有事后的受贿,一般事后如果是吃了一顿饭一般不是受贿,但是如果是收受金钱的话就可能构成犯罪,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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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对方拿出一份我不认可的协议需要谁举证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程序中,通常情况下由提出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针对口头协议这种形式,其显著的缺陷在于当纠纷发生时,往往难以收集到充分确凿的证据以明确各方的责任归属。
为了妥善处理此类案件,我们
首先应当对口头协议的真伪进行审查和确认,主要就是确定该协议是否真的存在,以及协议中所确立的法律关系。
为此,需要借助于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资料进行严谨的论证。
接下来,依据相关的证据法规则,通过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最终确认争议事实。
针对口头协议的具体应用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若在口头协议达成之时,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或有录音记录,那么在对方未能履行口头协议的情况下,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第三方证人出庭作证或提交录音作为口头协议存在的证据。
2.若是在无第三方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建议您与对方重新进行协商。
如协商未果,可尝试通过录音等方式尽可能地获取口头协议存在的证据,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口头协议或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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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贪污受贿多少入刑?
在我国贪污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就会入刑,也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是贪污受贿的数额没有达到5000元的,但是行为人存在故意刁难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是致使国家或者是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也会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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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设立有限公司的股东都是发起人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自公司正式创立伊始,所有引入股权投资的股东并不必然就是创始团队成员。
在创建初期阶段,暂无任何股东介入,唯一存在的便是发起人。
一个公司的发起人,通常指参与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主动提出设立新公司的请求,积极购置公司的资金或股票并为公司的初创运营负有责任之人。
然而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发起人通常将会晋升为享有股权的股东地位。
当公司顺利建立之际,发起者便成功转变为了股东,享有股东应有的权益,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股东职责。
当然,若想成为真正的股东,发起人必须确保公司能够顺利成立,并且在公司设立阶段积极筹备,认购过股份,支付了相应的出资,与其他发起人共同制定并签署了公司的章程,否则发起人未必能成为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开公司股份怎么分配最好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夫妻间的企业股权共享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股东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相关法规,此类情况可作如下处理:
首先,若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决定将其各自的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且获得过半数股东的赞同,同时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那么该股东的配偶便有资格成为该公司的新股东;
其次,若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及转让价格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尽管过半数股东并不支持此次转让,但他们愿意以相同的价格购买这些出资额,那么人民法院有权对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这些出资额,则应被视为他们已经同意转让,此时该股东的配偶便有资格成为该公司的新股东;
最后,用以证明前述条款中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既可以是股东大会的正式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取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文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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