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方隐瞒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或生殖器疾患的,法院会支持另一方提出的离婚请求,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一般指严重遗传性疾病;艾滋病、梅毒、淋病等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精神疾病。重型先天性心脏病可能会影响生育,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