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甲方中南电源有限公司刘佰平和乙方郭长根承包协议一事,现已承包期一年。由于多种原因,乙方郭长根亏损太大,无法继续生产,特向中南刘总提出退出,具体方案如下:
1、化成槽内无焊结铅条及化成槽内铅泥
2、球磨机内的铅球(在机肚内未出来)
3、铸球炉锅内的电解铅
4、化工原料
5、以上4条由中南公司处理作为郭长根抵承包期间车间及设备的损耗
6、包装除“德汇” 105A的包装箱由郭长根带走,其余部分由中南公司处理。
7、塑料电池槽及相关配件,全部抵扣给江西恒鑫(原中南刘总欠恒鑫货款)
以下为郭长根需要带走部分
1、所有蓄电池成品、半成品、极板及半成品极板、板栅、铅零件及所有铅、重锑块、锡以及组装用铅、未完成电池、废电池、废极板、生板(未充电)铅渣、铅泥。
2、由郭长根2013年购入的螺杆式空压机一套
3、生产用蓄电池隔板。
目前具体问题需解决
1、工商局、质监以及政府部门由中南公司刘总负责协调解决。
2、解除双方之前协议,并在原乙方郭长根货物出厂延期至2014年4月5日,不再收房租费用。
3、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不允许控制郭长根的货物及车辆进出。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以上是合同终止审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