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解。和解就是指的产生纠纷的当事人自行协商,谈判,友好的解决纠纷;
2、调解。调解是指的通过第三人在纠纷当事人之间进行主持纠纷解决。调解根据主持调解的第三方的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民间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等;
3、仲裁。仲裁就是指的将纠纷提交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4、诉讼。诉讼诉讼是一种典型的公力救济的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优点就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诉讼也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
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