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重身份只能挂一块“光荣之家”匾牌;在同一家庭有退役军人、现役军人的只能挂一块“光荣之家”匾牌。
2.法律依据:《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
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
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