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纠纷是否可以进行异地审理的问题详情如下:
(1)房产纠纷不可以进行异地审理。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适用于专属管辖,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房产合同中当事人自行协议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