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收购涉及两个独立主体:收购资产的企业(购买方)和转让资产的企业(转让方)。资产收购双方在税务处理上涉及多个税种,企业必须弄清税法相关规定并尽量利用好优惠政策,以减少不必要的税款支出。
1、企业所得税。让企业取得的股权支付部分暂时不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但交易总额中的非股权支付额仍要计算转让所得或损失。
2、增值税。在资产收购中,转让方将存货、固定资产转让给受让方,无论换取受让方货币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都要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对受让方来说,如果转让方转让资产时,换取受让方的支付对价形式是非货币性资产,则受让方对该非货币性资产中涉及的存货、固定资产,也要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
3、营业税。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资产收购中转让方将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给受让方,无论换取受让方货币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要计算缴纳营业税。如果转让方转让资产时,换取受让方的支付对价形式是非货币性资产,则受让方对该非货币性资产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也要视为转让而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