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不再是单打独斗的年代,一切都是需要合作。但我们看到的很多合作最后都是两败俱伤,背离了合作双方的初衷。何故?我认为,合作成功的两大前提:信任与风险。建立信任是能够合作与成功合作的基础条件,但风险控制却是成功合作与继续合作的根本条件。在合作的初期一定要在互信的前提下认真地探讨风险控制,否则宁愿不合作。前段时间我碰到了两家共同融资贷款的合作案例,其中双方在合作协议的议定过程值得借鉴。甲公司拥有房产,乙公司拥有信用和关系,于是经过几轮沟通谈判,双方建立了信任,彼此都愿意进一步合作--联合融资贷款。为了合作顺利,彼此决定签订一份合作协议。一开始甲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个意见一经提出就遭到乙方的反对,因为甲方完全是出于对自己单方面利益考虑,是一个没有互惠和平等的协议内容。为此,乙方就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了新的协议内容。但由于在甲方前面的误导下,乙方的协议内容还是没有摆脱原来的思维局限,同样有失偏颇。特别是针对风险控制的条款没有准确描述,以致双方难以建立互信和平等。究竟双方应该如何签订协议才能更好地合作呢?为此,我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联合贷款协议(为求合作中的平等互利,将合作协议定义为联合贷款协议,一改过去的不平等合作方式)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真诚的合作原则,通过财产抵押方式联合向乙方关系银行申请*年期贷款。现就联合贷款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本次贷款的主贷款方,负责整个银行贷款的申请、联系、担保,及包括有形和无形产权质押等在内的一切申办手续,并承担本次贷款的全部责任。
二、甲方作为本次贷款的合作方,负责提供有效房产作为本次贷款的部分抵押物,并据此获得部分贷款的使用权,承担甲方自用款项的全部责任。(以上两个条款用以界定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三、甲方自愿提供双方认可的市场评估价值***万元左右的甲方自有房产,作为本次贷款的部分抵押物。无论乙方成功贷款多少,甲方将分得甲方被抵押房产估值的**%的贷款使用权,并由此承担该款项的全部利息及本金到期偿还责任。(进一步界定甲方具体利益、义务和责任)
四、甲方在办理完甲方房产抵押手续的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该笔抵押房产的实物借据,并标明该房产只用作本次联合贷款业务,不得另作他用。(用实物借据标明甲方让渡抵押物产权给乙方,并严格规定用途)
五、乙方在本次银行贷款转入乙方账户后的一周内,将双方约定的甲方使用款一次性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该笔贷款的借款借据。(用借款借据标明乙方让渡部分贷款使用权给甲方)
六、甲方使用款的利息必须在每月**日前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由乙方统一代缴;并在叁年贷款到期日的前三天内一次性将本金存入乙方帐户。(对甲方使用款的本息偿还作出具体约定)
七、甲乙双方必须正常使用该笔银行贷款,并按时按量还本付息,不得有任何延误。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支付应缴利息时,每逾期一天乙方将按利息金额的**%收取滞纳金;甲方到期不归还本金时,作为抵押品的甲方房产将由乙方自行处理,用以抵偿甲方所欠款项及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收回房产,甲方可按其抵押中双方认定的房产金额向乙方追讨。(约定甲乙各方违约责任的处罚性条款,以增强抗风险能力)
九、其他
1、“本协议”应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所述事项完整的理解。除非以书面方式经双方签署,否则“本协议”不得更改或变更。双方之间先前所有的合同均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于下文所示日期签署后“本协议”即时生效。
3、甲乙双方执行本协议有任何争议时,应尽量协商;如协商不成,需在本次贷款地人民法院解决。本次贷款地: 。
以上是关于怎样签合作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