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
乙方
:
乙方为甲方加工零件一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甲方提供图纸和质量要求。
二: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第二条:甲方提供图纸共计:
份,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前
送交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
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
加工价款:
按核定价格计算共计:
元。
(乙方附明细清单)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
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
准。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
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由甲方自行提货。
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
元)
.乙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
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
交手续,据以结帐。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
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
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
值
5
0%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对已加工工件
等经甲方认定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
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
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加工件价款总值
5
0%的
违约金。
三: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
加工件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
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件
或原材料毁损、
灭失的,
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
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但
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
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乙方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
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
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以上是机械加工合作协议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