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属于不动产,有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债的情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最新出台司法解释,此种情况,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而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所以,离婚后,房子仍归一方所有。
三、但要向另一方支付两类补偿:
1、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2、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额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额/房屋成本(实际购买价+还款利息+装修成本)×房屋增值(自结婚至离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