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解除管制的条件都有哪些的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2-09-30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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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解除管制的条件是: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便应由执行机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2、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全文
    9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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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管制的条件是什么?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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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强奸罪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涉嫌构成强奸罪的被告人而言,如果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同时不会给其居住地社区带来重大负面影响,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另外,对于因此类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者,不仅需要向对方道歉和赔偿,如果导致了身体上的伤害,还需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以及护理费用等。
此外,若因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除了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之外,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
对于那些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即使同时被判处了罚金,但如果其财产无法全额支付,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那么也必须优先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如果涉及到与未满十四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的情况,则按照强奸罪论处,并从重处罚。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极其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人数众多的;
(3)在公共场合公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轮奸的;
(5)与不满十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对幼女造成伤害的;
(6)导致受害者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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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罪的规定有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该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主要为国家对于各类毒品的严格管控制度以及广大民众的宝贵生命与身体健康。
实际上,如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兼具医疗用途和使人成瘾的双重特性,从而让人在生理上产生过度依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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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管制的条件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解除管制的条件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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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侵占罪的主客观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侵占罪,简称“侵占”,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于他人物品,因持有、保管或处分等行为而依法取得其所有权,但在行为实施完毕后,却未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归还,数额较大且经多次催促仍拒绝返还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罪所侵犯的法益乃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本罪的犯罪标的既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物品,也可以是违法物品、赃物等无权占有之物;
再次,本罪的客观行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以违反法律或道德规范的方式,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2)未经允许,擅自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
最后,本罪的主体通常为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代表,但需要注意的是,本罪的成立并不要求犯罪主体达到一定岁数。
在主观方面,本罪的构成要求必须是故意为之,即是明知道这些财物是他人寄存于自身的,但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
而过失则无法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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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客观方面要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客体要件:
此罪所侵犯的主要法益乃是公众与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从客观方面来看,其表现形式为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量较大的行为,或多次进行盗窃活动,或非法侵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或在行窃过程中携带了凶器,以及在秘密状态下进行的扒窃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构成本罪。
在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情况下,应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并结合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制定本地区具体适用的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的盗窃行为,若盗窃地点无法查实,则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据受理案件所在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予以认定。
如涉及到盗窃毒品等违禁物品的情形,应按盗窃罪论处,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量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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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管制的条件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解除管制的条件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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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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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管制的条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解除管制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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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袭警罪的主观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本罪所涉及的客体具有多样性而复杂化的特点,不仅包括危害到国家在日常生活及社会管理上正常运行的秩序,还包含了对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警察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
这种行为生动地展示了警察在履行其维护公共安全职责时的代表性以及意义,对于实施暴力袭击正在执行任务的警察的,这不仅仅是对国家正常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更有可能会引起对相关法律工作者人身安全的潜在风险或实际伤害。
在袭警罪的客观方面,其主要表现为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进行暴力袭击。
然而,仅仅通过暴力威胁的方式并不足以构成袭警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此类行为将被视为妨害公务罪进行惩处。
袭警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属于个人犯罪范畴。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常常看到某些单位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为了追求单位的短期利益,带头或组织单位员工阻碍警察执法的行为,对此类情况,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在袭警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
这种故意的形式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不能是间接故意或过失。
同时,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对方是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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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管制的条件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解除管制的条件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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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立案判袭警罪的条件是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中国,当涉及袭警犯罪的案件发生时,公安机关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展开刑事立案调查。
其中,以下行为可能被视为涉嫌构成袭警罪的要素:
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或投掷等方式,直接针对警察人身安全进行恶意攻击的行为;
故意破坏、砸毁或抢夺警察正在驾驭和使用的警用车辆以及各类警用装备的行为,这些均属于对于警察人身安全的潜在伤害举动。
另外,即使行为人并未实际采取暴力手段袭击正在履行公务的警察,但是他们通过言语或行为方式向警察发出暴力威胁,也将被视为涉嫌构成袭警罪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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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案件信息罪的构成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完整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明确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责任主体。
此项犯罪的实施者是特定类型的个人,即年龄达到16岁以上并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司法工作者、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或其他涉案的诉讼参与者;
其次,该罪行的主观要件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故意为之,而过失并不足以构成该罪名;
再者,该罪名所侵犯的客体是多重的,既涉及到国家司法机构的正常诉讼程序以及国家司法权力的有效行使,同时也对当事人的相关合法权益构成了威胁;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该罪行的具体表现形式为司法工作人员、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或其他涉案的诉讼参与者,将依法不得公开审理的案件中的非公开信息进行泄露,从而导致这些信息被广泛传播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八条之一
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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