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税征收: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
三、国税与地税共享征收:
1、增值税:国税75%,地税25%;
2、营业税:铁路有关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归地税;
3、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路部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国税与地税按60%与40%比例共享。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归地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路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归地税。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国税,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