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这类债权无须进行债权申报,管理人应当在法定限内通过调查列出清单,职工作为原告,对清单所列事项可以提起诉讼;对于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区分两种类型:
第
一,债务人起诉,此时应将受到异议的债权人列为被告;
第
二,债权人起诉,此时包括债权人对债权表是否自身债权及记载内容有异议的情形,也包括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他人债权有异议的情形。两种情形均一可以将债务人列为被告,管理人代表债务人进行。对他人债权有异议,被记载的债权人可以作为
第三人参加诉讼。 以上就是对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你的疑惑。现实中,职工与破产公司之间的纠纷主要就是,公司不能清偿拖欠职工的社保费、工资报酬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