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出3个年检周期就会被强制报废,周期计量方法如下:
2、车辆年检也就是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限定: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时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出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出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出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出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的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出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限定检验时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出报废年限的车辆不能够再过户(买卖),但能够继续使用;买卖的话能够先到车管所解决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