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准确掌握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身体状况,进一步加强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管理。安徽省桐城市司法局三项举措抓好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病情复核工作。
2、是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要求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每月报告一次病情,三月提交一份病情复查报告。
3、是指定病情复查医院,避免出现伪造病历、弄虚作假的现象,确保病情复查、复核的准确性。
4、是认真组织病情复核。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提交的病情报告,由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会同司法所及时到相关医院进行复核,通过比对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就医记录、走访询问相关主治医师等方式,详细了解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矫正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