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分立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于提高管理效率的考虑。这主要适用于机构臃肿、管理线很长的大型公司,这些公司所控制的资产规模和范围很大,管理往往会存在盲区,将一个公司拆分为多个公司,责任分化,有利于管理行为简单化,从而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
2、基于突出主营业务的考虑。通过剥离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资产使主营业务更加突出,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基于解决内部纠纷的考虑。当股东准备结束共同经营而各自经营或股东之间发生纠纷陷入僵局的时候,就可以通过分立公司的方式解决;
4、基于合理避税的考虑。
以上都属于公司基于自身管理自愿分立的情况,实践中还存在国家权力出于贯彻法律及政策的考虑对企业进行强制拆分的情况。
公司分立往往涉及到多种原因,如何分立具体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