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
2、合同双方发生重大分歧,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3、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由集体合同监督小组负责监督,监督小组每年不少于两次向企业和工会联系会议汇报。联系会议有权针对问题适时协商。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重新签订职工工资集体合同。[page]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当地劳动部门和企业上级工会各一份。
以上所列条款已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章) 工会(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