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程序如下:
1、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申请。
男女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婚姻登记机关对自愿离婚的夫妻进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