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承包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家庭内部来说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婚时可以分割。
2、离婚夫妻承包经营权咋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承包的,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可以就共同享有的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但分割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时必须是在承包合同履行期内,因为不在合同履行期内,承包方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夫妻双方均具有我国《民法典》所要求的民事主体资格,夫妻作为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外,他们应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夫妻不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时需经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同意才具有承包主体资格。
(三)承包方是夫妻,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且均有承包主体资格时解除婚姻关系,应当自愿平等协商,就其承包经营的权利义务的分割达成协议,如果达不成分割协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分割。
(四)夫妻进行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应根据以下具体原则:
(1)按照家庭人口状况进行分割;
(2)本着赡养老人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分割。